宁海新闻网讯
●金子楠
近日,各大媒体不停地议论着一件警察打人事件。只是,这次被打的主角并不是以往的平头百姓,而是堂堂的省领导夫人。普通百姓被打的事件,屡有披露,也鲜见肇事者受到了怎样的处罚,或有怎样的自我反思。但这一次,倒是警方频频道歉,谓之“纯属误会”。
那么,这次警察打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不小心把“领导夫人”陈玉莲当成了“上访者”!这样的解释,让人心惊胆颤。如此说来,该打的应该是普通老百姓,打错的却是领导夫人。这样的“打错门”,让我对法治、公平、和谐的社会目标,不得不提出质疑。我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我去某机关办事,由于我只是个普通百姓,我会受到怎样的待遇?
抛开领导夫人的身份不说,撇去警察的职务不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只是6个普通的壮汉,围殴一名瘦弱的老妪,也是天理难容的暴力事件。从上幼儿园起,老师就教导过敬老爱幼这些最基础的做人道理。三字经中就有“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讲的是一个人首先要学的是孝敬父母和兄弟友爱的道理。如果,连做人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读再多的书,做再多的事,又有何用?再转换思维试想,如果是生你养你的父母被打,又会作何感想?
高中的政治课本里,清清楚楚地写着公民有申诉、控告和检举等权利,上访其实是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一项内容。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应当查清事实并予以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当然,行使该权利的公民亦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但是,作为公民一条可以申冤诉苦的维权途径,竟然如此的困难重重。试想,即使是“非正常”渠道的上访,难道就要遭到“非正常”的待遇吗?
更何况,警察就有权力打人吗?别说没犯错的公民,即使是犯了错的公民,只要不是“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警察也没有权力打他。警察本身的职责便是除暴安良,维护社会秩序。而发生了警察动手打人事件,这就是明明白白的执法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也不例外。
如果连上访这条百姓可以直接向上级官员反映情况的路都堵死了,法治、公平、和谐的社会该怎样去进行?如果没人敢说真话,没人敢做真事,那么这个世界就只能活在无限的谎言和虚假当中了。这样的社会,谈何建设,谈何发展?
小时候,警察这个光辉的形象在我心中,是神圣而又光洁。有困难找警察,有危险找警察,这是每个孩子都牢牢记住的箴言。警察就是孩子们心目中正义的超人,勇敢的奥特曼,可以帮助走失的孩子回家等善行的天使。一直以来,以警察叔叔为榜样的我们,该用怎样的心理去面对一次又一次的警察暴力事件?打人纯属误会?试问:如果不是误会,打人就该是工作职能喽?
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人微言轻,只是希望,像这种不光彩的事件可以永远消失,给孩子以及成人留下一个真正的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