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急事急办”的规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06-12-05 16:43 |
据《潮州乡音》 为使有急事需要办理证件、护照往来香港、澳门和外国的群众能及时出境,特制定有关“急事急办”的规定,请群众监督执行。 具备下列申请理由之一的,都可以“急事急办”: 1.港澳、台湾和外国亲属在境外死亡,内地亲属需要前往处理后事或参加丧礼的; 2.港澳、台湾和外国直系亲属在境外病重或病危,内地直系亲属需要前往探望或照顾的; 3.往港澳洽谈业务、签署合同合约等商贸活动时间紧迫的; 4.往港澳、外国读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前往地区或国家签发的入境许可证或签证的有效期临近的; 6.照顾女儿或媳妇生小孩的; 7.参加直系亲属婚礼的; 8.申请人因患重病在内地医院久治不愈,或因病重在内地无人照顾,需要到港澳、台湾和外国治病的; 9.有其他特殊原因急需出境的。 |
录入: 罗孙志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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