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单位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办事程序:1、受理; 2、勘查; 3、核准; 4、发证。
申报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更名的须有工商局更名文件)
土地批准文件
计委立项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呈报表
总平面布置图
出让合同(划拨土地除外)
承诺期限:承诺件 20天
收费项目:
1、一、土地登记费 1.0 元/宗
2、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及全额 0.0
3、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 0.0
4、(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 0.0
5、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0.0
6、2、企业土地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 0.0
7、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 0.0
8、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 0.0
9、5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 0.0
10、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 0.0
11、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 0.0
12、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 0.0
13、不超过10000元 0.0
14、4、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 0.0
15、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学、寺庙、监狱等 0.0
16、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费 0.0
17、二、土地使用证书工本费 20.0 元/本
下载表格: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直接下载 预览
咨询电话:6520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