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连续发文质疑日化行业巨头集体涨价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3-28 08:43 |
新华时评:依法刹住“搭车涨价”之风 近来我国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借着这股“东风”,似乎不少商品都找到了涨价理由,“涨”声此起彼伏。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价格监管部门应依法刹住“搭车涨价”风,规范市场秩序,稳定民众预期。 从婴儿奶粉到幼儿园托费,从高档白酒到日化用品……涨价一方声称,价格上涨确因成本上升无法消化,实属无奈。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要做的就是尽快依法采取行动,对有违法嫌疑的涨价行为进行调查。而一旦审查属实,就应依据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必要的法律制裁和惩罚。 新闻背景:制止垄断巨头涨价法律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则细化了对多种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加大了对有关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 责编: 罗孙志 稿源: 新华财经 |
| 【背景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