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占道受处罚 |
还路于民保畅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4-15 09:15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肖承云 通讯员方樱)近日,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的违法案件。 该局行政执法大队城中中队日前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北斗北路有6间街面屋正在进行店名招牌安装,脚手架及施工材料几乎占用了店前所有人行道,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经中队向当事人询问并与局审批窗口核实,证实该店名招牌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中队队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向当事人严某发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严某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中队依法对该事件进行查处,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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