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 肖承云 通讯员 薛飘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公路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我国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连日来,县公路段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全县公路安全畅通。
据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规范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及公路使用者等在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总体内容贯穿公路安全保护这一主线,主要制度涉及车辆超限治理、行政许可、保障公路安全的区域范围、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农村公路保护、公路安全保护的措施和手段、以及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突出了全面保护、服务便民、强化治超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县公路段有关负责人表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行后,将有利于我县公路设施的全面保护、公路超限治理长效机制的健全、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的提高和公路服务能力的改进,对保障我县公路的安全畅通和和谐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今后,该段将认真解读和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依例办事,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县相关部门和使用者明确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