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县以上政府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8-09 09:25 |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未来十年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居委会成员妇女要占一半 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 针对“妇女与经济”问题,《纲要》提出如下主要目标: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为实现上述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扩大妇女就业渠道,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 (据新华社电) |
| 责编: 罗孙志 稿源: 大河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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