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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校车安全支招 放下惰政思维提速校车发展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1-22 09:15

  当前,校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如何避免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发展校车有哪些模式?政府责任如何跟上?本报记者专访相关专家,详细解析我国校车安全发展问题。

  只有发展规范校车,才能避免悲剧一再上演

  记者: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发生的校车事故令每个父母揪心,如何才能避免悲剧一再上演?

  李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只有一条路——发展规范的校车。社会对校车的需求很大,很多孩子上学远,家长没空接送,但校车的供给没有及时跟上。

  我自己的小孩在上小学,坐的校车就是私人运营的,没有资质。但是孩子上学远,又没有时间接送,明知道这个车没有资质,也只能让她坐。

  我在江西、湖南、四川的一些农村调研的时候,经常见到一些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在接送孩子,孩子们把车挤得满满的,那些家长也很无奈,明知这样的车不安全,但是没有正规的校车,只能让孩子坐那种车。

  正规校车缺乏,才造成“黑校车”泛滥,超载等违规现象严重,给孩子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袁桂林(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在农村,由于前几年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大量撤并校,很多孩子上学变远了。一些地方通过建寄宿制学校解决这个问题。但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孩子不适宜住校,而且住校的学生放假回家也需要校车。

  因此,校车的需求是巨大的。如果认识不到校车问题的紧迫性,类似湖南衡阳、甘肃庆阳的事故一定还会发生。

  出了事故就停办校车,是惰政思维

  记者:校车事故给政府和社会敲响了警钟,建设“中国的校车工程”,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李蓝:对于发展校车,政府责任不可缺位。有的地方出了事故就一味限制校车,甚至把校车停办,这也是不行的,是一种惰政思维。政府必须正视和满足社会对校车的需求。

  校车的运营需要多方面的资源,比如通过立法保证校车的路权,还需要制定一系列国家标准等,这些资源只有政府能够提供。而且,校车运营的利润较低,责任重大,更多的是公益服务性质,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吸引力不大。

  所以,政府应该承担起责任,负责制定相关法规,监管日常运营,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袁桂林:对于校车的发展,政府应该承担主导责任,积极推动校车工程的实施,为普及校车提供资源,并对日常运营实施严格监管。政府还应推动相关立法,一方面让校车在行驶中享有一定“特权”,尽可能保证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为监管校车运营提供依据。

  我国没有专门的校车法,在义务教育法中也没有关于校车的规定,造成监管中无法可依。另外,一些统筹的工作也需要政府各部门互相协调来做,比如设计校车的行驶路线等。

  记者:关于校车的运营,目前有政府主导、企业主导、政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对于具体的运营,请问有哪些政策建议?

  李蓝:在试点推广阶段,可以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或者通过招投标形式把校车运营委托给客运公司;办校车不可能是“慈善工程”,在校车的运营中,政府应该以适当补贴弥补其利润的不足。以美国为例,政府一般通过招投标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给予适当补贴;校车公司负责校车日常运营,政府负责监管。

  袁桂林:政府不一定要把购买、运营等具体事务一揽子包办,可以鼓励企业、学校来办校车。但是政府也不能完全不管,要切实做好立法、监管、统筹等工作。

  既要财政投入,也要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跟上

  记者:要说校车安全该由哪个部门管,教育、公安、交通等各部门都沾边,可是责任没有明确界定,“都能管”可能就变成“都不管”。这个责任应该如何厘清?

  李蓝:很多学校不愿意办校车,主要是怕出了问题负不起责任。有的地方出了校车事故,就仅仅处分校长和教育部门的负责人,这是没有道理的。

  我去年在两会上提出的校车提案,最后就是由教育部做出了反馈,我觉得很无奈,因为这说明我们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校车不是教育部门一个部门可以管的事情。

  校车是政府应该配套的义务教育基础资源,教育部门在其中只能起到一个配合的作用。这个问题需要由政府牵头,由发改委、交通、教育等部门互相配合,共同解决。

  袁桂林:去年我在四川调研的时候,一个星期五的中午,在一所学校的门口,我看到十几个学生围着一辆越野吉普车,准备乘车回家。我问校长,为什么不阻止孩子们坐那辆超载的吉普车?校长告诉我,如果他去管,吉普车司机肯定会来跟他打架,他只能劝说学生不要坐,并没有监督学生不要私雇校车的权力。超载的问题需要交通部门来查处,法律没有赋予学校这个权力。

  因此,政府应该尽快把相关立法提上日程,通过立法来明确各方面权责。有了法律依据,校车的安全监管才能在实践中有法可依,公安部门、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的职责才能明晰,这样监管才能落到实处。

  比如说,公安部门要负起车辆和司机资质认证的责任,交通部门要负起交通运行监督的责任,教育部门要配合,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对校车安全进行监督。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安全发展。

  记者:甘肃庆阳发生校车事故之后,很多地方政府都表示将不惜投入,积极采取措施,您觉得应该注意什么?

  李蓝:事故发生之后,一些地方政府认识到校车问题的紧迫性,表示将斥巨资购买校车,这当然是好事。但是我认为,解决校车问题,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观念问题,是把校车放在一个什么位置来考虑的问题。

  在财政投入的同时,各项配套措施也应跟上,如专门成立管理机构,推动立法等。如果认识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搞“一阵风”式的重视,我不相信甘肃庆阳是校车事故的最后一站。

  记者:在校车标准的制定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袁桂林:这个事情要综合考虑,外国在校车管理方面有很多先进经验。我们既要借鉴好的经验,也要适合中国国情。

  比如有人提出,每辆校车应有两个老师护送学生。但是在很多农村地区,教师的编制远远不足,连上课都保证不了,护送的这两个老师如何保证?这些问题,制定标准的时候都应该考虑到。(程晨李拯)

责编: 罗孙志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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