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三年内免征小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2-13 09:21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童萍丽顾峰)笔者日前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对小微型企业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实行免征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此次出台的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是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凡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来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时,免缴土地使用权登记费。据了解,县国土资源局早在2008年开始就免除了土地登记工本费。今年开始小微型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凭乡镇(街道)、园区、开发区等出具的小微型企业证明,对相关测绘费用也按照规定予以免除。据悉,从2008年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共为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土地证1000余本,共免除工本费20000余元。优惠政策的出台将为小微型企业带来更多的实惠。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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