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宁海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于5月1日起跨入新年度,新政策不仅对职工医疗保险部分待遇作了调整,还增加了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此次职工医保待遇的调整,特别提高了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特殊病种治疗的待遇,由原来的90%提高到92%。此外,将彩超、数字化摄影等20个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由10%下调为5%;重大疾病伽玛刀治疗等13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由25%下调为20%。
关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资金,政策调整后不仅增加了参保人员本人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还可用于支付家属的部分费用。用于职工本人,历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加门诊统筹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需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才可实现)。具体按“先缴费、后抵扣”的支付办法,在每一医保年度的5月份,自动将参保人员历年账户余额中的上一年度可抵扣部分,结转入其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此外,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部分自费医疗费;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煎药费;在县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买刮痧板、拔罐器、清凉油(万金油)、仁丹(人丹)、风油精所发生的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使用乙肝疫苗的费用。用于职工家属,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范围为:流感疫苗、狂犬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肝疫苗。疫苗费用先由使用人自费支付,再由参保人员到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在一个年度内为亲属报销疫苗费用最多不超过3人次。此外,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上一年度参加本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需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才可实现)。具体按“先缴费、后抵扣”的支付办法,在下一年度由参保人申请从其本人的职工医疗保险历年账户资金中结转。需要结转这笔费用的参保人员需要到医保中心办理一次亲属关系关联。在一个年度内为亲属结转缴费费用不超过3人次。县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不要无谓地浪费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 (记者周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