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84.9%被调查者支持反家暴立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02 09:43 |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使受害人的身心遭受摧残,还严重威胁着作为社会肌体基本细胞——家庭的和睦安宁,甚至危害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立法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本报从今天开始围绕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这一法律应重点规范的内容,推出一组访谈。 □反家暴立法系列访谈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家庭暴力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妇联一直致力于反对家庭暴力,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立项论证工作。为了解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对反家庭暴力立法的态度,配合法工委开展立项论证,2011年底,全国妇联权益部委托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开展了“反家庭暴力立法公众态度调查”。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近日就此次调查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专访。 “本次公众态度调查属于民意调查,电话调查是目前国内外经常采用的民意调查方法之一。”蒋月娥介绍,此次调查采用了目前国际上较为普遍使用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式。其特点是搜集资料的覆盖面广、速度快、误差小,调查样本的真实有效性较高。调查中,首先用电脑对所确定地域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进行随机抽样,选中有效的电话号码,确保了样本分布的科学性;再由调查员拨通电话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员一边提问,一边将获得的数据录入电脑,由电脑自动生成数据文件。 本次调查得到的1025个有效样本来自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被调查者中,男性占41.2%,女性占58.8%;平均年龄为38.9岁,最小的15岁,最大的90岁;未婚者占24.2%,已婚者占71.4%,离异或丧偶者占4.4%;高中、职高、中专学历占28.8%,本科及以上学历占20.8%,大专学历被调查者占20.2%,初中学历占19.8%,小学及以下学历占10.3%;城市户口的占62.9%,农村户口的占37.1%;农村户口被调查者中,进城务工人员占50.3%,在家务农者占31.8%,其他占17.9%;在城市户口被调查者中,公司、企业员工占32.7%,退休人员占21.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15.2%,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占14.3%,无工作(包括学生)的占10.9%,公务员占5.4%。 蒋月娥介绍,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公众对“家庭暴力”一词的知晓率;对家庭暴力是否违法的认知;对反家庭暴力立法必要性的态度;对全国妇联和有关部门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的态度。 调查结果显示,87.3%的被调查者听说过“家庭暴力”这个词语,“没听说过”的占12.7%。 蒋月娥介绍,进一步分析的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学历越高,对“家庭暴力”一词的知晓率越高。本科及以上学历被调查者和大专学历被调查者对“家庭暴力”一词的知晓率分别为92.9%和91.7%,而“小学及以下”学历的被调查者对“家庭暴力”一词的知晓率为64.4%;城市户口的被调查者对“家庭暴力”一词的知晓率高于农村户口被调查者的知晓率;不同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和职业的被调查者对“家庭暴力”一词的知晓率都很高,不存在显著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86%的被调查者认为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9.4%被调查者表示“说不清”,认为家暴是“家务事,不违法”的占4.6%。 调查结果还显示,84.9%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项立法,8.7%的被调查者表示“说不好”,6.4%的被调查者认为“没必要”。 蒋月娥介绍,进一步分析的结果显示:女性被调查者更支持针对家庭暴力进行立法,支持立法的女性被调查者为88.2%,男性为80.1%;学历高的被调查者更支持针对家庭暴力进行立法,本科及以上被调查者为89.1%,小学及以下被调查者为66.3%;城市户口被调查者比农村户口被调查者更认同专门针对家庭暴力进行立法的必要性;多数被调查者都认为有必要专门针对家庭暴力进行立法,不存在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的显著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93.5%的被调查者“赞成”全国妇联和有关部门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3.7%的被调查者表示“说不清”,2.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赞成”。 蒋月娥认为,综合本次“反家庭暴力立法公众态度调查”的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家庭暴力”这一行为已经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家庭暴力的存在,是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客观需要;86%的被调查者认为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这种共识,是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公众认识基础;制定并出台反家庭暴力法是社会公众的迫切需求;公众对全国妇联和有关部门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寄予厚望。 “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蒋月娥说,全国妇联从家庭暴力的投诉和维权工作的实践中深切感到,需要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法,以解决目前国家层面有关法律规定不够统一、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救助措施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强、相互衔接不到位,地方立法层级较低、效力有限,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 蒋月娥介绍,从2008年起,全国妇联连续5年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计划的建议,联合反家暴网络起草了法律草案建议稿,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将家庭暴力作为重点关注问题。在国家尚未专门立法的情况下,全国妇联推动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修订时增加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推动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探索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 “我们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立法调研和论证,组织国内外专家研讨会,协助开展公众问卷调查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蒋月娥欣喜地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下一步,全国妇联将继续配合法工委做好立法的相关工作,促进国家尽快出台一部集预防与制止、惩罚与教育、救助与矫治并重,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既体现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又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反家庭暴力法。(文/图本报记者陈丽平) |
责编: 罗孙志 稿源: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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