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提高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6-12 08:55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陈军杰谢小明)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将提高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的具体标准为:由县民政部门核发的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910元调整为1000元,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15元调整为895元。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41人享受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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