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发放 |
总额750万元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8-08 10:09 |
宁海新闻网讯(见习记者陈静珠通讯员陈军杰蒋齐静)我县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近期开始发放,发放对象为自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役由我县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据了解,根据《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办法(暂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享受国家和地方有关自主就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给其发放的经济补助按照上年度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发放标准为服役满两年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27744元,农村退役士兵发放16646元,超期服役的每增加一年增发10%,进藏服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的,退役后按城镇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发放后,再增发100%。据统计,我县发放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达到近750万元。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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