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灯具冒充光源逃检又骗税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8-22 09:0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王金利)前不久,宁海检验检疫局查获了一起灯具出口逃检案。经调查,当事人于2011年12月出口两批工作灯,商品编码94054090,数量共1646个,货值9457.60美元,未报经检验合格,以卤钨灯(光源)商品编码85392190向上海海关报关。 据了解,商品编码94054090的电气灯具是一种较复杂的照明装置,国家目前实施出口法定检验。而商品编码85392190的卤钨灯仅仅是发光元件(白炽灯泡),未列入法检目录。前者出口退税率为13%,后者出口退税率为17%。当事人将本应归入商品编码94054090的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以商品编码85392190向海关申报,构成擅自出口未报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违法行为,同时又以高退税率商品冒充低退税率商品行为违反了海关、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商品归类制度是科学严密的,并具有法律效力,每一种商品根据商品的原料、加工工序以及用途等因素只能归入唯一的商品编码。但是一个商品的名称可能有多种,通常情况会以商品某种特征来体现,只要合理就会被认同。如一款装在墙上以卤钨灯为光源的泛光灯,以其使用场所、光源、结构等特征产生壁灯、卤钨灯、泛光灯等不同叫法。因此,商品必须按归类原则进行准确归类,不能简单地以商品名称来归类,也不能因为产品使用了某种元器件而采用元器件的商品编码。 商品归类很重要,因为涉及国家相关监管和税收政策。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要依照商品归类合法性原则去重视商品归类,避免归类错误产生违法行为,更不该从逃检、骗税目的去重视商品归类,利用商品错误归类实施违法行为。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出口型试验制度,企业逃检行为所造成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将会给国家整体灯具出口带来影响。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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