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农夫妻生2胎未审批被征抚养费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9-13 08:1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陈路路)日前,力洋镇一对夫妻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批先育,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2万余元。目前已执行到位。 力洋镇海头村的庄某、王某于4年前结婚,双方都是农业户口,于婚后第二年生下一女。夫妻俩觉得自己是农业户口可以再生一个,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于今年年初在县妇保院产下一子。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也要经过批准,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他们在生孩子前一直没办手续。据此,力洋镇计生办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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