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还在,回得去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3-25 09:17 |
统计时间:3月18日—3月22日 统计数据:结婚登记132对,离婚登记52对,审结离婚案件25件。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王琼)出轨、小三,这样的词在离婚案里并不罕见。在宁海法院最近审结的离婚案中,记者发现了一名被告——他“出轨”的方式有点特别。 1998年,他与她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刚结婚时,夫妻俩感情一般,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05年,他因犯强奸罪入狱5年。期间,她带着儿子艰难地维系着这个家。2010年他刑满释放时,她没有回家。 在庭审过程中,当她讲到曾与他共同经营这个家的那些过往记忆,一直泪流不止。而他只是沉默不语。休庭时,法院工作人员问她为何不在他入狱期间提起离婚诉讼。“我不能在他最无助、最痛苦的时候提出离婚,那个时候的他就像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我不能这么做。”她淡淡地回答。可听到这些话,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眼泪流了出来。他哭着求她原谅,再在一起生活。她说,他们的沟通交流有问题,而且,他没有经济来源,没法养活他们娘俩。他不住地点头说,只要她回家,他一定好好去工作,真正承担起家庭责任。 最后,法院没有判决他们离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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