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黄超群王媛媛)日前,记者从县税务部门获悉,我县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各项改革措施有机衔接,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县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807万元。
从去年12月1日,我县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我县共有1003户企业经审核确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据县国税局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申报改征增值税税款90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申报税款382万元,六类纳入试点的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申报税款524万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额相比,一季度试点一般纳税人税收增加64.75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少98.25万元,非试点一般纳税人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新增抵扣税额774万元,合计约为我县企业减负807万元,试点纳税人税收减负面达到了97.4%,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负面达100%,政策结构性减税效应初显。
同时,一季度我县国税部门还为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8407份,开票税额222万元,供本县下游客户据以抵扣进项税额199万元,进一步发挥了“营改增”政策结构性减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