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伤不起” 乘梯您得长点心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5-29 08:30 |
新闻链接 新《电梯使用标志》开始实施 本报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严志军) “咦!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怎么没了?”近日,进出宁波银行大楼的市民可能会发现,大楼的电梯里少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却多了《电梯使用标志》。 据了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今年5月份起,《电梯使用标志》将逐步替代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2014年5月1日前结束新旧标志的更换工作。新标志内容更务实,增加应急救援电话便于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组织和安抚;增加使用单位和制造单位,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公众监督;增加登记机关,便于公众监督和反映问题,乘客在乘梯过程中发现电梯超期或其他安全问题,可以向属地质监部门反映(12365投诉电话)。另外,新标志创新性地增加了二维码,便于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强化公众监督,乘客可以通过二维码了解更多的电梯安全管理信息(电梯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信息及检验检测信息等);同时更加人性化,将原来的“下次检验日期”由精确到日调整到月,即在此月底之前应当进行定期检验,便于使用单位及时申报检验。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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