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出口印尼 须符合强制性要求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7-05 09:23 |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3年4月,印尼正式发布了条例24/M-IND/PER/4/2013,规定在印尼制造或销售的儿童玩具都必须遵守印尼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年龄阀值设定为14岁,与欧盟类似。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即2013年10月2日起生效。 据县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条例详细列明了玩具种类及涉及的强制性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包含了机械和物理性能、易燃性、特定元素迁移和电性能四个方面,要求相关产品符合SNI ISO 8124和SNI IEC 62115标准中规定的要求。此外,其强制性要求还新增了禁用偶氮染料、甲醛、邻苯二甲酸酯等化学要求,对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也作了具体的要求。 该条例生效后,制造商需要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强制性的要求,并需要取得SPPT-SNI证书。产品的测试,需要在印尼国家认可委员会KAN认可的实验室完成。此外,制造商或进口商还需在每件商品或包装上贴附SNI标识。 印尼作为与中国经贸关系较为紧密的东盟伙伴之一,已逐渐成为宁波玩具出口的新兴市场。据统计,2013年1至5月份,宁波输印尼玩具76批,442.3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9.02%和86.91%,而我县输印尼玩具货值也达到44.8071万美元。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加强对印尼该强制条例的研读,认清该条例的具体细则要求;要逐项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原设计尽快整改;要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测试,还要关注标识的具体要求,提供产品质量符合证明,以避免条例生效后出口遇阻造成损失。 (记者黄浓珍通讯员田明超卢波)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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