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让小伙伴们都惊呆的盗窃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7-25 08:27 |
盗窃案,隐藏于人们生活的角角落落,是最为频发的一类案件。宁海法院自今年1月份以来,已办结了100多件盗窃案,其中也不乏一些让人喷饭的案件。 如入无人之境 小元是个盗窃惯犯,曾因两次盗窃行为被判刑,但这些处罚却并不足以阻止他继续犯罪。2013年2月底,经济拮据又无收入来源的小元再次起了偷盗的念头。一晚7点多,小元来到兴工路附近一家宾馆旁。 小元堂而皇之地从宾馆大门走入,悄悄爬到了六楼。他查看四周后发现,602室似乎没有人。锁定目标,小元即刻动手。但让人诧异的是,他毫无作为小偷的“职业精神”,完全不秉持“偷偷摸摸”这个盗贼最起码的特点,抬起脚,对着房门就是一脚。“砰”的一声,房门应声而开。同时,楼下的房东也听到了楼上发出的异响。 进得房间的小元,更是把“正大光明”发挥得淋漓尽致,打开灯就开始翻找财物。而此时,有所察觉的房东已通过监控发现了六楼的异样,正急急忙忙地赶上楼来。事情的结果毫无悬念,小元被房东当场擒获,并被扭送到了公安机关。事后问起小元为何如此明目张胆,他直言以为没人发现才直冲而入。 呜呼哀哉,这么大的声响这么亮的灯,没发现也不得不发现了。 今年7月,分文未盗得的小元,因为入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怪偷”一根烟 明朝嘉靖年间有一侠盗,名唤一枝梅,此人有一怪癖,喜欢在盗得财物后,在现场留下一枝梅花,以表明自己的身份。 而在兰丁村,最近也发生了一系列类似的离奇案件。村里多户人家在半年里都被小偷光顾。而在盗窃现场,都莫名地留有一个烟蒂。 警方收集了现场的这些烟蒂,并对烟蒂上残留的唾液进行了DNA检测,很快就发现了与之相匹配的嫌疑人——同村人王某。经调查后发现,这些案件的确系王某所为。当他知道警方的破案手段后,才恍然发现,“都是烟蒂惹的祸啊”。 原来,王某是个嗜烟如命的烟鬼,平时嘴上总少不了叼根烟。2012年下半年,手头越来越紧的王某突发奇想,想从村里人的家中偷点小钱来混混日子。盗窃过程中,他如往常一样叼着一根烟。翻找的过程中,嘴上的烟很快燃尽,便将剩下的烟蒂随意丢弃在了地上。“出卖”他的正是这个无心的小动作。 2013年7月,王某因多次入户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顺手牵衣再而三 周某,四十好几却仍然一事无成,离异的他带着十岁的儿子生活。 生活拮据的他,到了春节都没能穿上一件像样的外套。今年正月初五晚上,闲来无事的周某没穿外套就跑到宁海乐购超市购物。逛着逛着,他在服装专柜看上了一件黄色外套,但是标价要799元。 囊中羞涩的他,却并未放弃这件衣服。他把衣服从衣架上取了下来放进购物车,推到人少的地方,偷偷拿掉了衣服上的商标和商场识别器,又趁没人发现的时候,将那件衣服穿在了身上。 为避免引起别人注意,周某又在超市逛了一圈,拿了一盒牙膏,走到收银处付了牙膏钱。最后假装没事人一样,堂而皇之地从超市大门走了出去。 一次的顺利得逞,让周某尝到了甜头。第二天,他又故技重施,不穿外套去乐购超市,在服装专柜又顺出了一件灰色格子西装。 这次偷盗,让专柜的员工有了察觉。他们立即查看了超市监控,发现偷盗者是一名不穿外套的男性。虽然锁定了目标,但是人已经走了,想要抓获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但是,一再盗衣成功的周某却帮超市解决了这一大难题。第三天,周某再次不穿外套来到乐购超市,用同样的手段偷了一件棕色外套。而这次,他却未能成功走出超市大门。 今年7月,宁海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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