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 |
做假证获利千元换来徒刑九个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8-02 08:27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宁法杨雯雯)男子嫌建筑工地打工太累,于是选择在墙上贴小广告,帮人制作证件,一本120元,共获利千元,然而,很快就付出了代价。日前,宁海法院依法判决该男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0岁的陈某系湖南人,2010年来到宁海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建筑工地打工很辛苦,满足不了他想快速赚钱的欲望。2011年的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陈某了解到制作假证的流程,也让他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从那一天开始,他不再打工,从外面买了一些塑料板、美工刀、打火机和钢筋锯等工具,开始了他的“创业”。为了避免自己的“窝点”被发现,陈某的交易地点从不会设置在自己住处,往往都会选择超市、加油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 2012年11月,陈某那从不进行交易的暂住房里,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公安机关的民警们。原来,陈某办假证的行为被周围群众发现,他们拨打了“110”进行举报,陈某那一堆吃饭的家伙被彻底曝光。民警从陈某的暂住房里搜出各式各样的证件,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大学毕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房产证、身份证,甚至多家单位公章、专用章等。陈某表示,这些都还没有进行交易。 一张成本不到几十块钱的身份证,最低要价120元。但是,庭审前陈某却说,生意也不好做,一共才交易了7本,也就赚了千把元钱,没有想到却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