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酒醉的探戈买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8-30 08:35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宁法)两年前,18岁的李某开始了人生最美好的初恋,算不上轰轰烈烈,但两人相处得还算甜蜜。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盲目的,其实男人有时也一样。为了撑面子,为了讨好女朋友,他经常向朋友借好车带女友出入娱乐场所。 但这样维持恋情的方式必然不能长久,不到半年,这场初恋因为女方提出分手而告终。失恋,给原本就无业的李某又蒙上了一层阴影。2012年9月,他和往常一样,借了车,去了他们以前常去的娱乐场所。发泄、买醉、探戈……之后,尚在醉酒状态的李某驾驶王某所有车辆,沿西山线行驶途中,与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严重碰撞,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事后,李某为陈某垫付了4万余元医疗费,然而,陈某后续医疗仍需费用,陈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5月,陈某将保险公司和李某、车主王某一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4万余元。 肇事车辆的车主王某表示:“我与李某是哥们儿,平时借车都好商量,哪知他会醉酒驾车。不过事情出了,赔偿对方总是应该的。”而被告保险公司却称:“李某醉酒驾驶,存在过错,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强险。”那么究竟谁该为这酒醉的探戈造成的后果买单呢? 日前,宁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被告依责予以赔偿。至于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系醉酒状态,故不予赔偿交强险,法院认为,在驾驶员醉酒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而车主也应对驾驶员醉酒驾驶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余元,扣除被告李某已经垫付的医疗费用后,李某、王某还需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000余元。 法官寄语:车主在出借车辆时一定要谨慎,且应对驾驶员进行叮嘱或提醒。而驾驶员更应该有责任心,对出借人负责、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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