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5+2”资格审查体系审出村级好班子 |
煽动闹事、拖欠村集体资金也不得当选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9-09 08:13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徐丽) 9月5日,梅林某村党组织选举大会上,朱某以“另选人”形式入选村党组织成员。梅林街道立即着手对朱某进行资格审查,经查,朱某曾在十余年前拖欠村集体资金2000元,至今仍未归还。确认情况属实后,根据该村党支部选举办法,当即宣布朱某当选无效。这是梅林严格资格审查的一个实例。 自8月底开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以来,梅林就大张旗鼓地宣传“5+2”资格审查体系。在省定“五类人员”不得确定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的基础上,结合梅林实际,引导各村将有煽动群众闹事的、拖欠集体资金没有归还的这两类情况也列入不得当选情形,并在选举办法上明确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即使当选也无效。 为抓住“源头”,进一步把准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梅林严格实行资格审查选前选后“双把关”,确保资格审查准确无错。选前将候选人资料提交县纪检、法院、检察、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当即取消候选人资格;选后做到对“非候选人”当选对象立查立审,确保“七种情况人员”零当选。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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