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是立身之本 |
| ——访浙江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作德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9-24 08:14 |
“诚信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从法律角度看,诚实信用一直是民商法的最高原则。作为律师,诚信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对委托人的义务。可以说,诚信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从事了24年律师职业的浙江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作德说。 1989年,朱作德大学一毕业就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他深深地明白,委托人之所以要找律师,是因为他们深信律师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当委托人把自己的法律事务委托给律师的那一刻,就是对律师最大的、最真的嘱托与信任。委托人所付出的不仅是金钱,更多的是对律师的信任。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坚定了要以“诚信”立身,以依法规范、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二十余年执业生涯中,他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在每一次咨询、每一份委托、每一个案件中努力践行着诚信准则。如今在中汇律师事务所,朱作德还将律师个人执业信息、收案收费制度等予以公示,便于当事人知情、选择、监督、投诉,每位律师都建立了诚信档案,并明确要求每位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必须要对案件进行分析评估,向当事人释明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故意隐瞒。 人有诚信终会成功 朱作德告诉记者,他担任很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一家企业都已经超过20年了,这些企业之所以这么信任他,主要就是因为他的诚信,他的专业,他的敬业。 朱作德对此总结道,一个律师,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的同时,坚持诚信立身,厚积薄发,是能够取得成功的,根本不需要去走旁门左道。其实做人也一样,一个始终保有诚信品质的人,最终一定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记者娄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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