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买到9月生产的塑料薄膜 |
非食品类商品竟也“早产”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10-10 08:5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赵燕通讯员王田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首先关注的可能就是食品的生产日期,但在购买其他非食品类商品时,却往往忽略了它的生产日期。近日,长街工商所查处了一批“早产”的塑料薄膜。 日前,长街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说他8月份在长街镇农业服务总公司购买的塑料薄膜,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16日,比购买日期晚了近一个月。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 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该批塑料薄膜是今年7月从杭州进的货,因产品合格证在农用薄膜包装内,进货时并未查看,直到农户反映时才知道这个情况。而塑料薄膜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生产的真实日期对质量存在一定影响。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日常用品,如化妆品、家电、汽车等,都有一定使用期限,或在一定时间内使用能得到最好消费体验。产品的生产日期不仅关乎商品的质量,更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时,不仅要关注食品类的“早产”现象,对其他非食品类商品的生产日期,也同样要提高关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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