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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着力打造“与法同行”司法服务品牌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11-08 09:42 |
“特色法庭”化纷止争 该院根据各法庭辖区资源布局、文化特色、社情民意等状况,量身打造“渔家法庭”、“山里人法庭”等法庭服务品牌,培植“特色法庭”;特色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促进诉调对接,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7月,县法院桥头胡法庭法官们来到汶溪周村海塘养殖区,摆上桌椅,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当地养殖户和村民30余人旁听庭审。该村村支书告诉记者,“10多年前,原告汶溪周村经济合作社与被告周某签订一份养殖承包合同,后来周某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按时支付承包款,村里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这才打起了官司。周某只是其中一户,还有十几户承包户都等着看结果呢。现在法庭到村里来巡回审判,我相信其他的十几户承包户也会自动履行的。”巡回审判结束后,周某当场支付了4000余元承包款,较好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桥头胡法庭针对辖区水面大、养殖户多、涉渔纠纷比例大的特点,加强与当地村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开辟涉渔纠纷绿色通道,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开展“巡回法庭进渔村”,将审判庭、调解室搬到渔船上、家门口,组织现场调解,打造特色“渔家法庭”,并主动延伸涉渔法律服务,加强对渔民的普法宣传活动。 “谢谢你们啊,大热天的,还过来看我们。”王大爷握着法官的手说。2013年7月,该院深甽法庭的法官来到一涉老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询问老人日常生活是否得到照顾,子女关系有否好转,并将双方签订的赡养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交到老人手中。 王大爷和老伴年过八旬,系深甽镇大里村村民。去年,王大爷一家获得土地补偿款近50万元。然而,王大爷称,儿子拿到钱却不尽赡养义务。为此,老人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补偿款近20万元。几经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谅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儿子承诺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并承担老人日后的医疗、丧葬等费用,两位老人撤回起诉。 深甽法庭下辖村落较为分散,辖区内山区及半山区占到89%,根据辖区这一特点,该庭积极打造“山里人法庭”。针对法庭常见的涉土地承包、离婚、相邻权、损害赔偿等纠纷,法官们主动深入山区,将涉民生案件列为回访重点对象,做好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针对矛盾纠纷复杂案件,则进行直接送达,实地走访,引导和组织双方调解;经常性现场勘查、携卷下乡、走村入户,零距离接触群众,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该庭共开展实地走访、入户调解、案件回访及巡回审判等共计100余次。 家住深甽镇姜家村的姜某,因提供劳务时摔伤致残,纠纷诉至法庭。该村距离法庭3公里,原告受伤,被告又是八旬老人,均行动不便,法庭人员冒着40摄氏度高温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进行诉讼指导,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两家,感动于此,最后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裁判。 事后,深甽法庭的石法官感慨地对记者说:在走访过程中,常常遇到因提供劳务致残的当事人,在力争妥善调处好纠纷、化解好矛盾的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法庭工作有其特殊性,尤其要做好关口前移、职能延伸工作,尽可能地帮助当地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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