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店占道经营 行人车辆通行受阻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6-09 09:04 |
“这里有一些电动车销售店将待售的电动车停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有的甚至停放在停车位上,既影响市容,也影响他人出行。”近日,市民屠先生向本报反映,位于人民大道体育馆对面沿街商铺的几家电动车销售店门前占道经营情况较为突出。 随后,记者前往屠先生反映的路段进行现场探访,发现这一带有六七家电动车销售店。在一些电动车销售店看到,虽然大部分电动车都被整齐安放在店铺里,但也不乏放置在店铺外的电动车。“我们将不同款式、不同型号以及不同价位的电动车停放在店外,主要是为了吸引路人的眼球。”一位电动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当记者提醒道,这样占道经营是不允许的,会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该工作人员只是笑了笑。“如果其他商铺都将自己的电动车放进店铺内,我们肯定也会放进去,毕竟这样占用公共空地对自家店面形象也不好,顾客买车也不方便。”一家电动车销售店的老板娘走了出来对记者说道。 据观察,其中几家销售店门口便是人行道,“人行道是供行人走路的地方,现在被电动车占去了一部分道路,我们只得绕道而行,这样给我们正常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一行人抱怨道。还有一些销售店将电动车停放在盲道上,附近居民不禁担忧,万一有盲人从此处经过,岂不是会无路可走?除此外,记者还发现,有销售店将待售的电动车停靠在了路边的停车位上,记者数了一下,近6个车位满满地停放了崭新的待售电动车。“电动车停在这儿,饭店门口车位又都停满了,让我们的车停哪儿?”一位来这附近一家饭店吃饭,又无车位可停的车主见状抱怨道。 记者随即与县交警大队取得了联系,反映了该路段占道经营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人行道、划停车位的位置都属于共用空地,划出的停车位也都是公用停车位,商家为一己私利占用人行道、车位是不允许的,交警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也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对于私占车位的商家,交警部门近期将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同时也希望商家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本报将继续关注整治情况。 (记者王劲)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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