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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宁海公安走出规范执法新路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宁海样本”的启示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6-27 09:28

  水玲玲 周国亮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国家公安部部署的“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摆在全国3000多个县级公安局面前的一道共同课题。对此,宁海公安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自2003年伊始,县公安局连续11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又分别于2007年、2010年、2012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其中,获公安部三轮命名的全国305个县级公安机关中,能够蝉联的仅有11家,而宁海是浙江全省硕果仅存的一个“三连冠”。

  执法规范化建设,可以说已经成了宁海公安的一块“金字招牌”。这块招牌不仅挂在墙上,更压在肩上。在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已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新的起点,各地都在你争我赶。今年4月10日,公安部下发“组织申报新一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通知后,县公安局又立即进行全局动员,快速切入“争创模式”,正全力向“四连冠”冲刺。

  执法决策科学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公安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基层民警付出多,但难免仍有不知情的百姓质疑执法过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比如,面对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执法机关如何把握公平公正,做到一视同仁?破解这道难题的答案很简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在宁海,类似“这人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问题时,一个人拍板说了不算。“我认为,办理取保还是可行的。”“我觉得不太合适,原因如下……”周三上午,几名局领导齐聚会议室里,大家讨论的焦点是,对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是否能采用取保候审而进行讨论。几经讨论之后,局里驳回了相关取保候审的请求。

  “要使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得时刻将权力放在阳光底下。”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叶警青说,今年以来,公安局建立了《案件集体会商制度》,成立案件集体会商工作委员会,对实践中碰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实行案件集体会商,确保依法办案、严格执法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在“阳光执法”的理念下,宁海警方健全刑事案件回访等制度,推广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和“说理式”执法活动;借助互联网、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坚持推动“行政许可向申请人公开”、“行政管理向同行业公开”、“处罚类案件向利益相关方公开”、“标准程序向全社会公开”,回应群众疑惑,执法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并适当增加案件公开查处、调解数量,让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感受到执法过程不偏不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工程的过程中,宁海警方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网友等社会各界监督民警巡逻、接处警等执法活动,有效提高执法过程的公开度与透明度,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在网上办事大厅设立对外公开专栏,把执法依据、执法办案情况、行政管理和许可情况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的批评与建议。截至目前,已有效采纳公众建议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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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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