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对方拉闸限电 男子怒撕调解书 |
法官:撕毁法律文书属违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3月24日 08:54:10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于珊婉)目前,在宁海法院发生了这样一场闹剧,男子叶某在领取调解书时,当着法官的面,怒撕调解书。到底因为什么,让叶某有如此过激的行为? 叶某和贺某都在宁海当地办厂。2013年初,贺某租用了三间街面房用于生产加工,设备、产品等都安置妥当后,他发现尚有半间房子空余。此时,在隔壁办厂的叶某提出,希望能借用这半间房子。贺某同意了,双方口头约定,一旦贺某需要用房则无条件收回。 去年下半年,因工厂发展需要,贺某向叶某提出要收回那半间房,可叶某却不同意。贺某又提出愿意支付2万元给叶某作为补偿,但叶某还是无动于衷。无奈之下,贺某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归还那半间房子。 即使上了法庭,叶某还是不肯退让。他告诉法官,这半间房子是贺某转让给他的,当初他一次性给了贺某1万元,还对这半间房进行了装修。叶某坚称自己绝不搬离。法官当即向叶某释法说理:“贺某持有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权使用该房屋。你说半间房是转让给你的,但口说无凭,法院很难支持。”听后,叶某终于有所松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贺某一次性补偿叶某1万元,叶某则要于3月底前归还房屋,而该房屋在3月底前产生的水电费、租金则由贺某自行负担。 而之所以出现叶某怒撕调解书,拒绝调解的场面却是因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叶某在厂里加班加点工作,而贺某认为叶某是恶意浪费水电,进而对其进行了拉闸限电。 经法官劝导调解后,贺某答应不再拉闸限电,叶某也同意遵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而对于叶某撕毁调解书的行为,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叶某这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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