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出司法拍卖房产转移和抵押权预告登记服务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6月29日 08:58:2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劲通讯员吕苓萍陈新娜) 6月初,王女士将司法拍卖的房产在未办理转移登记前,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办理了房屋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并向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至此,买受人告别了司法拍卖房产一次性全额付款的时代。 近几年,我县由于受日日会、高利贷等影响,房屋被法院查封案件增多。据统计,自2010年至2014年房产查(解)封分别为1011件、1629件、2213件、2250件、2212件。大量金融诉讼案件涌入法院,造成不良债权司法处置工作难度大、压力大。根据以往规定,司法房产拍卖要求一次性付款,因此,动辄数百万元的拍卖价,令许多有意向的竞买人望而兴叹,参与竞拍的人比较少,经常造成拍卖标的房产流拍,也给竞买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提升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司法处置的效率,完善房屋登记类别,县人民法院、县房管处、工行宁海县支行就司法拍卖房产抵押贷款经过多次研究和协商,最终确定试行买受人在未办理转移登记前,将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经县人民法院许可,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在该房产查封状态下予以办理房屋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银行凭抵押权预告登记,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此项措施有效解决了司法拍卖房产中融资难、手续繁琐等问题,彻底打通了房地产拍卖执行环节的“最后一公里”。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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