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法院试行“民意征询制度” |
拓宽群众参与司法渠道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1月26日 15:39:44 |
为拓宽群众参与司法渠道,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高司法公信,北仑法院出台《关于就部分审执案件开展集中征询民意工作的意见(试行)》,通过召集群众组成民意征询团的方式集中征询民意,以最大程度保证案件裁判结果贴近民意。主要内容是: 一是案件适用范围。适用于审理执行的法理情理交织、价值判断较为困难或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审判长向案件所在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经其审核同意后启动。执行案件需要启动集中征询民意程序的,参照执行。 二是民意征询团组成。实行一案一团,征询团人数为3——15人,其中人民陪审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应具有比较丰富的社会经验、在当地群众中或所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视具体案情还可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贤达人士或相应行业专家参加。由业务部门根据案件性质自行选定参团人员名单并联系确定。 三是民意征询程序。庭审过程中,征询团全体成员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由案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主持召开民意征询团座谈会,先由案件独任法官或审判长向征询团介绍案件主要事实、争议焦点及需要征询的问题,后由征询团成员就被征询的问题分别发表意见,为案件裁判提供参考,各成员的意见需记录在案,归入案卷副卷。案件裁判后,法官需将结果告知民意征询团成员。 日前,该院已在2件民事案件中集中征询民意,2案的多数民意均被判决结果采纳。 |
录入: 李乔 责任编辑: 李乔 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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