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将致远 蹄疾步稳 |
——县法院推进审判机制改革综述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8月21日 08:54:59 |
方景霞金萍 “无笔录庭审、简式文书、速裁机制、适度分权大陪审……”这些都是县法院目前正在推行的审判机制改革的内容。县法院院长洪学军表示,当前法院工作中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勇于突破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在改革创新中求难题破解,求跨越发展。2014年10月以来,该院各项审判机制改革陆续推开,大胆跳出传统模式,在探索中不断前行。 庭审记录改革信息化带来“解放” “本次开庭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书面记录。”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庭审现场,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并无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而是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来记录庭审。 尝试以庭审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传统的书记员速录模式,是去年浙江省高院推出的一项庭审记录改革,县法院是全省基层法院中较早开始试行的,并被列为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庭审过程中,书记员全程无需参与,启动数字法庭全程录音录像,同时配备录音笔同步录音,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无需再等待核对笔录。 “刚刚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方提供了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解除协议、被告拖欠租金的欠条等各项证据,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可以适用无笔录庭审。”该院民一庭法官介绍说。当然,通常法官会进行庭前询问,如果发现案件存在新的情况或有较大争议,则不适用无笔录庭审。 庭审采用了录音、录像记录后,庭审效率和审判庭利用率明显提高。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每案庭审用时仅15分钟左右。简单的民间借贷或金融借款纠纷,如今也只需15至20分钟,原先采用书面记录庭审则需半个小时以上。“有时候集中开庭,一个上午可以审理4至5起案件。”该院民二庭法官介绍说。 “一开始我们也很惊讶,突然没有笔录了,但是几次庭审之后就适应了。”一位宁海本地的律师表示,“书面记录毕竟需要一个过程,法官也要减慢庭审节奏,庭审结束后又需校对、签名等环节,消耗了许多时间。现在感觉庭审节奏更加紧凑,庭审时间也大大缩短,我们无需再等待核对笔录和签字,效率更高,更方便了。” 同时,书记员从庭审中“解放”出来后,能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审判辅助工作中,如发送开庭传票、寄送判决书副本等。当然,庭审记录改革对法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提前准备庭审流程框架记录模板,主持庭审活动,及时记录庭审要点等。 该院不断扩大庭审记录改革的适用范围,从最初的仅仅针对公告案件到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刑事审判则要求简易程序案件均纳入庭审记录改革范畴。从案件类型看,主要有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及危险驾驶、盗窃等刑事案件。实行庭审记录改革的案件原则上要求当庭宣判,如有特殊情况,则在开庭后三日内作出判决。2015年1至7月,共适用庭审记录改革案件808件,占开庭案件数的34.14%,当庭宣判率为84%。 简式文书改革“让简单的回归简单” 2013年,宁海人王某因生活所需向张某借款9万元,过了约定期限后,王某迟迟未还款,且避而不见。2015年,张某将王某告上县法院。 该案案情简单,证据充足,法官采用了无笔录庭审方式,庭审大约持续20分钟。休庭10分钟后,当事人当场拿到了判决书。与以往不同的不仅在于庭审记录方式的变化,还在于当事人手中的那份判决书“瘦身”了。 以2014年为例,8410件审判案件中,简易程序占5527件,普通程序占1425件。 “传统的裁判文书格式比较固化。”该院副院长娄焕晓介绍说,“不分案件类型,一个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亦需详细记载原告起诉状的内容,列明每份证据的具体名称和证明内容,在说理时详细阐明判决理由,最终可能形成一份长达七八页的判决书。”然而,法官写得辛苦,老百姓却看不明白,“看不懂”“文书冗长”屡被诟病。 为此,该院积极探索简式裁判文书制作,促进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繁简分流。2014年底,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民商事案件简式裁判文书制作指引》。根据《指引》,裁判文书简化主要包括要素式裁判文书和令状式裁判文书。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普通商事合同纠纷等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目前该院普遍采用的是令状式裁判文书。 该院要求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明确、法律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即向各方当事人送达《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简式文书只包含诉讼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诉请、案件基本事实和法院裁判主文,原先的举证、质证、论证及大段证据罗列,予以省略,直接写明判决结果,当事人可以一目了然,清楚明白。 如今,一个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书只有薄薄两页纸,七八百个字,与以前动辄七八页,数千字相比,文字简练清晰,方便当事人理解,同时大大节约了文书写作和文书制作时间,有效提高裁判效率。 截至今年6月,该院共适用简式裁判文书496例,当庭宣判率为46%。 简单的案子快办,复杂的案子精办。实行简式文书改革的同时,该院作为试点法院正在积极探索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强化对法律关系复杂案件的说理机制。制作逻辑清楚、说理透彻、认定事实准确且适用法律恰当的裁判文书,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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