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塑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