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山与冠庄乡社学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3月13日 09:46:07 |
潘国贤 《嘉定赤城志》(1223年修)有载:宁海大中山,在县北一十里。其冈四断,昔有僧卓庵其上,掘古冢砖焉,上刻“大中”二字,遂以名山。大中,唐宣宗(847~859)年号。或以为山当县之正中云。 《崇祯宁海县志》(1632年修)载:大中山,北一十里,昔有僧庵其上,掘古冢得砖上有“大中”二字故名。大中唐宣宗奉号也,或以为山当县之正中云。 《光绪宁海县志》(1902年修)又载:……大中山县北十里,高十六丈,周围四百六十丈,昔有僧卓庵其上,掘古冢得砖上有“大中”二字,故名大中。唐宣宗年号也,或以为山当县之正中云。 《光绪宁海县志》还载有:大中山是“冠庄乡社学”所在地。并叙述:明代时无冠庄之名,名曰十递(驿站)。有位道人叫陈正贤,在大中山麓修建几间房屋,名为“集福堂”。有田二十一亩二分五厘,地一亩,山二亩。后道人故世,无后人。十递有人争田滋讼。明嘉庆四十五年(1566),县督学将“集福堂”改称“十递社学”,分其田十一亩二分五厘,地一亩,山二亩,以供社学经费,为启蒙义务教育服务,时乡社学兴起。另外田十亩,抵换坟山以葬道人。令住僧管理五亩三分。粮户名归“功德院”,道人所建“集福堂”即于堂上建大功德院。 明万历十一年(1583),有个名叫钱宗衢的人,冒称自己是道人正贤徒弟,踞住院中,纠集附近妇女拜忏念经。蒙道宪张公将他驱逐,估价银十两八钱,归十递。 国朝顺治十年(1653),十递设簿(文书簿册),呈请邑主阮公,给予赐印递相传。管厥后,年代久远田之属,诸学者不复给为传诵或资社屋,又曰以颓废社学,因有名而实其屋之仅存者,则招僧居住。即今管种五亩三分之山田,以奉香火及正贤墓者是也。 乾隆十一年(1746),邑令程公,兴利除弊,政多复古。十递有人,请于官将交学承管田地及山,改归冠庄乡社,以充学资,蒙准勘详,学宪于公准查。既而程公升迁,于公又卸任,不果。时有潘乾韬、潘辰张签名,因先人遗绪增置社田五亩。另立集学堂入册,以图恢复社学。 乾隆四十一年(1776),城中某私入社学屋东笆内,在陈正贤坟顶山勘地,藉此图利,向住僧昌茂谋买不成,又计诱山邻人将笆外诸山私下盗卖。其地契,西至载山下地为界,直至社学基址,混载地契内。其意将毁道人正贤古冢为明坛,社学为坟庄,除先人故址,以达到个人私意。此时,潘乾琏挺力控阻,两经学师姜、王、沈三人,县主唐、钟二人,勘丈详府,当将盗契当堂注销。接着将正贤墓冢竖立铭碑,此社学东界始安然无争。四十九年(1784)冬,前首事在院后山脚北笆内东首地建社屋五间。次年,某人视为风水之利佳地,捏指笆外西首古坟为建社时超建坟地,率众拆笆毁墙,并致讼公庭。邑主王令亲临勘明,屋与坟相距八丈,向不相等,当场定界。自古坟起,直量二丈六,横量四丈二,留给幽城,其余全归社学。照古载笆管业并讯究追赔取,依定案而北界亦由兹安堵,伏念是山以大中命名。因山峙立当县之中,为邑城后枕,山上屋宇竹木宜兴不宜废,宜盛不宜衰。昔人建学为慈,非一乡之利,一邑风水攸赖焉。潘乾琏之所以不忍推诿,力与维持职是故耳。两历风波,迄于今乃得坚持建社,第社田不扩,将来修脯诸资费,仍不给用,社学恐即兴而复废。潘乾琏除已捐银钱若干外,今又倡捐田二十二石,取云一篑,有当于为山第思集腋可以成裘,乡中和之者,或升于兹焉,因仍继起,踊跃辉煌,俾斯地,昔仅为蒙童教读,后将为流名会归。则一乡社学裨于邑学群学不浅矣,宁非吾乡一盛事哉。爰勒颠末,以告乡里同志者。 据考查:此文中提到清代冠庄人氏潘乾琏(1728~1806),字景殷,号竹坞,庠贡生。他对乡庄公益事业,如兴办社学(义塾),立义田、建祠堂、建功德院、修文昌阁、造登云桥等善举,不惜膏腴,以身先之,为乡中典范,皆有口碑,代代相传。详列《寄吾录》。潘乾琏原墓保护至今尚完整,每年清明,族裔纷纷上山上坟缅怀祭拜。 正月初四,我到坐落在冠庄东的颜公河东岸大中山南麓,离“冠庄乡社学”遗址不远山顶新建的“文昌阁”。阁院中有两尊铁铸三足香炉,一尊刻有“谢钟山·文昌阁”,另一尊刻的是“大中山·文昌阁”。 当我碰到山上挖笋的青年和井边洗衣的农妇,问及此山何名时,回答是“谢钟山”。民间早已将“大中山”说成“谢钟山”。相传县城内“妙相寺”钟声传到大中山为界,宁海方言“谢”的谐音为“界”。 从这段历史看,“大中山”与“冠庄乡社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历代办学人士的奉献精神,流芳永恒。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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