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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2017年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3月22日 10:17:41

  为规范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义务段学校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及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按照“取消择校、控制班额、分类入学”的工作思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并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招生、分类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住户一致”优先、按顺序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合理控制班额的原则(小学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下)。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三类:

  第1类:在城区小学学区内(10所公办小学),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具有居民户口户籍(包括原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蓝印户口、自理户口)的适龄儿童。

  第2类: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7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3类: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年无间断);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社保2年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3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三类:

  第1类:在城区初中学区内(5所公办初中),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具有居民户口户籍(包括原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蓝印户口、自理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第2类: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7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3类: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年无间断);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社保2年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3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中小学第2类、第3类对象必须符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生育政策规定,需出具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政府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

  根据《宁海县户籍制度改革后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从2018年开始,中小学第2类、第3类对象中的非宁海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新型居住证制度,新生与其监护人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

  四、招生办法

  1.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1、2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按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若无房产权证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①房产是集体土地性质,能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②商品房未取得房产权证,能提供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的;

  ③拆建房未建,能提供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建估价报告的。

  学生父母的商铺、商业店面、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2.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3类就读条件的学生,将根据学生选校意向安排入学,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在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证处、校长代表及家长代表参加,人数为40—50人。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入学,被淘汰者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区招生办公室﹚随机安排就读学校。

  中小学第1类、第2类对象均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3.符合县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由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4.在2017年4月30日后至招生结束前期间,户籍迁入城区学区内的学生,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其就读学校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5.自愿放弃房屋所在学区学校中小学一年级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转回学区学校的,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应对照城区学校转学条件,经城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新生入学名单由城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示5天。入学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五、特殊房产规定

  中小学第1、2类为特殊房产的招生对象,经城区招生办公室调查确认后,按以下规定入学:

  1.在2014年3月10日之前,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或者在2014年3月10日之后,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2.学生的父母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经调查属实的,以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3.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内房产的入学对象,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4.一类学生父母在城区学区内无房产的,以户口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六、报名办法

  城区公办中小学报名登记采取常态报名与分批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常态报名从报名启动到报名结束,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到城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分批报名分小学、初中两个阶段。报名登记工作在城区招生办公室指导下,由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分别把小学、初中报名登记信息通知给家长。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城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小学:第一批为县中心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4月上中旬);第二批为跃龙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六一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4月中下旬)。其它各类幼儿园与非在园的适龄儿童4月份同步进行。报名对象为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第一批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5月上中旬);第二批为潘天寿小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华山小学、星海小学、桃源小学、山水小学、回浦小学、水车小学(5月中下旬)。其它各类小学毕业生5月份同步进行。报名对象为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七、提供材料

  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预约报名登记,并填写《宁海县城区2017年中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卡》。各类材料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查验。

  1.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预约报名登记手续时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

  第1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第2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

  第3类对象,若父母是办厂或经商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若父母是务工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县外社保的要同时提供参保证明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结算清单(原件),县内社保参保情况以查验为准。

  参加初中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参加小学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入学报名注册手续时,凭各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2 符合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5月份)

 

八、报名地点

序号

对          象

地   点

联系电话

1

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6周岁适龄儿童(报名时间4月份)

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桃源南路298号)

65589390

2

符合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5月份)

 

  九、录取顺序

  招生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一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且与户籍一致的,2、一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而与户籍不一致的,3、一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并且学生全家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4、一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而学生全家户籍未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5、一类学区内无父母房产的,6、二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的,7、二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的,8、三类电脑派位入学的与三类直接选校入学的,9、三类被电脑派位淘汰安排入学的。

  招生工作严格按事业计划进行,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第1—4批次与第6—7批次同批次对象则按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第5批次学生按户籍申报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人员由城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十、实施步骤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3月份

招生政策宣传

4月份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

5月份

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

6月份

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认定、证件查验

7月份

编制学生名册、公布各校招生余额、第3类新生填报选校意向、组织电脑派位、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阳光招生”政策,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在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坚持公开、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告制度,统筹做好所辖学区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报名入学提供便利。提前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招生结束后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同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健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在校学生信息库,规范区域内外转学的学籍管理,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对象条件提供相关预约登记,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核查。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进城就读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县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规定初中适用于跃龙中学、城关中学、星海中学、潘天寿中学、桃源中学;小学适用于实验校区、城南校区、城西校区、金桥校区,潘天寿小学、银河小学、华山小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星海小学。

  未尽事宜由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城区各公办中小学学区地段范围

(一)城区各公办小学学区地段范围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金桥

 

校区

东:桃源北路以西(时代大道路口至赵家村)

南:时代大道南转兴宁中路西连檀树路北转金檀路西连梁山头以北(桃源北路口至金檀路口)

西:至上金山脚、阳光小区、金檀路

北:至赵家村、笆弄头村连高速公路西转金水西路、金山一路

1

另加:桥下潘村民

 

银河

 

 

小学

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时代大道口至外环路口)

南:外环路以北

西:兴宁中路以东(时代大道口至外环路口)

北:时代大道以南

2

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以西(檀树路口至乌石路口)

南:乌石路以北

西:至檀树头山脚

北:檀树路北转金檀路西连梁山头以南(兴宁中路口至檀香路

口)

3

另加:新建村民

 

潘天寿

 

 

 

小学

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外环路口至中山路口)

南:中山中路以北

西:兴宁中路以东(外环路口至中山路口)

北:外环路以南

5

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以西(乌石路口至天寿西路口)

南:天寿西路以北

西:乌石山至水务集团以东

北:乌石路以南

4

另加:檀树头村民

 


实验

 

校区

学区区块一:

东:靖海路东转人民大道北连东海路以西(中山东路口至环城北路口)

南:北大街、环城北路以北(兴宁中路口至靖海路口)

西:兴宁南路以东(中山中路口至北大街路口)

北:中山中路、中山东路以南(兴宁中路至东海路口)

7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实验

 

校区

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兴宁南路以西(天寿西路口至车河路口)

南:车河路北转山河路西连中山西路以北

西:山河岭以东

北:天寿西路、水务集团以南

6

另加:坦坑、汪家村民

 

华山

 

 

小学

东:兴海中路西转时代东路再北转海锦苑小区西以西(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南:人民大道北转东海路西连中山东路以北(桃源中路口至

兴海中路口)

西:桃源北路、桃源中路东转中山东路南连东海路以东(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路口)

北:金水东路南转海锦苑小区西东连时代东路以南(桃源北路口至兴海北路口)

8

星海

小学

东:至白峤、雪坡、岙里各村

南:老白峤岭公路以北

西:桃源北路东转金水东路南连海锦苑小区西再东转时代东路南连兴海中路以东(下洋吴至人民路口)

北:至唐安李、竹口储、杨家、下洋吴、钱岙、西岙各村

9

城中

 

 

小学

学区区块一:

东:至环城北路口与东大街交叉口

南:中大街、东大街以北

西:兴宁南路以东(北大街口至中大街口)

北:北大街、环城北路以南

11

学区区块二:

东:兴海南路以西(人民大道口至东郊路口)

南:环城北路、东郊路以北(靖海路口至兴海南路口)

西:靖海路以东

北:人民大道以南(靖海路口至兴海南路口)

10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城东

 

小学

东:至岭脚村山脚

南:至屠岙胡、屠岙蔡、马婆园、石舌章、赵家山、双溪、大

路李、下陈、草坛头、上枫槎、下枫槎各村

西:桃源南路、跃龙山路以东(东大街口至跃龙山桥口)

北:东大街、东郊路北转兴海南路东连老白桥岭公路以南

12

城南

 

校区

东:桃源南路、跃龙山路以西(中大街路口至飞凤山公园口)

南:至范家、草湖、项家、凌塘、前洋、岭头、溪南刘、溪南许、罗家各村

西:西郊路以东

北:中大街、西大街以南

13

城西

校区

东:兴宁南路以西(车河路口至西大街口)

南:西大街、西郊路以北

西:至松竹新村、西城国际、黄泥山

北:车河路北转山河路西连中山西路以南

14

 

(二)城区各公办初中学区地段范围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桃源

 

 

中学

东:桃源北路东转金水东路连北接兴海北路山脚以西(跃龙路口至山水片各村)

南:乌石路、跃龙路北转桃源北路东连金水东路以北

西:至大金、前黄、檀树头山脚

北:至回浦片、西溪片、竹口片、山水片各村(含尤家、下洋

顾、上山尤村)

1

另加:辛岭片各村(不含双水、枧头村);原双峰乡的澄深、中央山、大坑、长坵、逐步、苍坑、大岭头、张辽、平坑、上辽岗、大陈、榧东、杨染、榧坑、清水染、里坑、王家染、里塘各村村民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潘天寿

 

 

 

中学

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跃龙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南:人民大道南转兴宁南路西连车河路以北(黄泥山至桃源中路口)

西:至山河岭

北:跃龙路、乌石路以南

3

学区区块二:

东:兴海北路、兴海中路以西(金水东路口至妇保医院)

南:正学东路东连华山村南面与妇保医院以北

西:桃源北路、桃源中路(金水东路口路口至正学东路口)

北:金水东路以南

2

另加:檀树头、上桥、下桥、隔水洋、斗门张、大桥李、新建各村村民

 

星海

 

中学

东:至白峤、岙里、雪坡各村

南:人民大道以北(桃源中路口至兴海中路山脚)

西:桃源中路东转正学东路连接华山村南面与妇保院北转兴海中路与兴海北路以东(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北:正学东路东连接华山村南面与连妇保院北转兴海南路与兴海北路东转唐安李老村以南

4

跃龙

 

中学

东:至阳光浴室山脚

南:中大街、东大街、东郊路以北(兴宁南路口至阳光浴室山脚)

西:兴宁南路西转环城西路北连山河路以东(中大街口至车河路口)

北:人民大道南转兴宁南路西连车河路以南(阳光浴室山脚至山河路口)

5

城关

 

中学

东:至兴海南路山脚

南:至水车片各村

西:至溪南片各村

北:至东郊路、东大街、中大街北转兴宁南路西连环城西路北转山河路西连车河路以南

6

另加:双水、枧头各村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