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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3月23日 09:04:59

  3类对象入学条件中的年限由1年调整至2年

  录取顺序调整突出“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县外户籍随迁子女明年起实行新型居住证入学制度

  记者陈静珠通讯员王小飞

  日前,2017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出台,今年我县将按照“取消择校、控制班额、分类入学”的工作思路,坚持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从4月开始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今年继续实行分类入学,招生对象分三大类。第1类:初一新生为城区5所公办初中学区户籍生。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城区10所公办小学学区户籍生。第2类:新生为非城区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城区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第3类:(1)新生既非城区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学区房产,但其父或母已在城区学区内办厂或经商2年以上,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2)新生既非城区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学区房产,但其父或母已在城区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

  其中第2类、第3类对象父母必须符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生育政策规定,需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同时,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此外,从2018年开始,中小学第2类、第3类对象中的非宁海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新型居住证制度,新生与其监护人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仍实行就近划片与电脑派位的方法。第1类、第2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按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不得参加电脑派位。如果第一类对象无房产的,原则上以户口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第3类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选校意向,进行安排入学,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在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证处、校长代表及家长代表约40—50人参加,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入学,被淘汰者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随机安排就读学校。

  今年城区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录取顺序有所调整,突出“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一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且与户籍一致的;2、一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而与户籍不一致的;3、一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并且学生全家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4、一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而学生全家户籍未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5、一类学区内无父母房产的;6、二类学区内有父母房产的;7、二类学区内有隔代房产的;8、三类电脑派位入学的与三类直接选校入学的;9、三类被电脑派位淘汰安排入学的。

  招生工作严格按事业计划进行,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第1—4批次与第6—7批次同批次对象则按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第5批次学生按户籍申报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人员由城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将严把资格审核关,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进城就读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县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