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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中的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4月07日 09:02:23

  【基本案情】

  原告梁某在某大排档与被告冯某、罗某、朱某因吃饭付钱问题发生口角,后被三人用拳脚殴打,事后梁某到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调解后,分别给予冯某治安处罚200元,对罗某、朱某治安警告的处理。原告梁某被打后未达到轻微伤,共用去门诊医疗费772.6元。赔偿问题虽然经派出所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事后,原告梁某要求被告冯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被告冯某称,又不是他自己一个人打伤的,拒绝一个人承担。本案中,原告梁某要求被告冯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于法有据吗?

  【法律评析】

  本案涉及连带性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原告梁某被被告冯某、罗某、朱某用拳脚殴打致伤,被告三人属于共同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有权要求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冯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县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