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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前出台购房新政 我县仅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有调整

目前我县还有多项购房优惠政策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4月27日 08:52:37

  4月24日,宁波市政府实施了《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记者昨日从县住建局了解到,通知中涉及限购限贷实施区域未包括宁海,而通知中对宁海百姓直接有影响的是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此次通知中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后,对宁海市民仅贷款首付有所变化,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二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小链接:我县目前还有以下这些购房优惠政策

  记者也从住建、财税部门了解到,随着近年各种购房优惠政策的推出,对房产市场带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目前,有一些购房优惠政策已经结束,有些则仍在实行,对此将现行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

  1、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政策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国家契税、营业税调整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关于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宁波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根据甬人社发[2015]179号、《关于有关补充说明的通知》规定,符合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创客人才、基础人才政策条件的,目前仍可享受相关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优惠,如需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可向人社部门咨询。(记者胡琦通讯员葛振波葛晓晨)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