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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种事儿“最多跑一次”

浙江:出台意见让群众少跑腿 增强司法获得感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4月28日 09:38:19

  范跃红

  本报杭州4月27日电(记者范跃红)“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未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讯问现场权利义务告知与讯问同时进行。预先通过电话详尽告知其权利义务,讯问现场再次告知并同时进行讯问,减轻当事人诉累。”这是今天浙江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要求实现“最多跑一次”的7个事项之一。

  今年初,浙江省委加大政府审批、办事程序改革力度,在全国率先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及时进行调研,提出了检察机关推进“最多跑一次”的《意见》。《意见》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在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控告、检举、揭发,律师申请阅卷,辩护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未羁押简单案件当事人告知讯问,查询档案文书,下级院解决工作难题等7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为实现上述7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浙江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主动亮晒办事程序标准,全面梳理检察机关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资料、办理流程,形成各类事项操作指南,在检察服务大厅公布,在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设置专栏常态化公布,使当事人根据指南和清单备齐相应资料,努力减少“跑空趟”和“往返跑”。同时,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依托检察服务大厅,实现8小时不断岗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检察院官方微信,把12309电话调整为检察服务热线电话,使在线咨询、网上办理成为重要服务渠道,并健全部门工作衔接机制,落实“一次到位”服务品质,加强服务措施公开宣传,努力让群众“不跑腿”和“零上门”。

  “让数据多跑腿,让干警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真正利民、便民、为民,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说,浙江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项改革,5月底前要完成相关网站、系统、平台的升级。与此同时,浙江省检察院还将组织开展检务督察,不定期开展暗访,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严重的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