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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儿当盗窃工具 竟有如此母亲!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6月05日 09:23:28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杨杨黄杜娟) “拖儿携女”以租车寻找盗窃目标、转移店老板注意力的方式,流窜豫浙赣三地实施盗窃,屡屡得手。6月1日,张某和养女艾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县公安局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女,45岁,出生于偏远山区,受传统思想影响,一直想要个儿子,却一连生了三个女儿。第四胎,张某终于求得了龙凤胎,高兴之余还想再生一个儿子,却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期间又收养了一个女儿。家庭人口剧增,经济条件越来越拮据。为了改善条件,张某动起了歪脑筋,向其中3个女儿提议以盗窃的方式“赚钱”。

  张某设计了以“声东击西”的方式实施盗窃,准备了盗窃所需的工具,并对3个女儿作了详细分工。

  2014年4月20日,张某带着3个女儿从武汉坐火车到宁波,在宁波租了一辆面包车至宁海寻找超市、便利店,最后目标锁定在一家杂货店。二女儿、养女艾某进入店内以买东西为由吸引杂货店老板严某的注意力,随后三女儿偷偷溜进店内进行盗窃。约20分钟后,轻车熟路的三女儿把严某的二楼卧室翻了个遍,最终在床铺的棉被下偷到了11000元现金。严某发现被盗后,于当日向县公安局报了警。

  张某等4人以同样的盗窃手段来回在江西、浙江、河南等地作案,成功盗窃且数额均较大。2016年3月11日,张某等4人被河南警方抓获。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张某、艾某在宁海有盗窃余罪未处理,遂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3月31日将她们从监狱解回宁海再审。6月1日,张某和艾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