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广场摆摊是否合规?

综合执法局:禁止并严管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6月27日 08:50:56

  记者胡琦通讯员胡琼井

  城市公共广场是市民日常休闲的好去处,但随着城市广场人流量大等因素,广场也成为一些公益活动的举办地点。近日,在城区潘天寿广场,则有市民反映出现了盈利性质的广场活动,虽然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制止,但也引发了市民对广场内销售活动的关注。

  从市民反映的情况中了解到,这位市民就住在潘天寿广场附近,周末会起早去广场锻炼。但当天到达广场后,却发现广场里闹哄哄的,某品牌正在举行现场促销。不仅现场搭起的帐篷很多,音乐喇叭更是响个不停,广场失去了平日早晨应有的安静氛围。市民表示,广场是公共绿色区域,应该不能举行盈利性的广场促销活动,广场管理部门是否存在管理不当的情况?

  据悉,在我县,公共广场内举行活动需要向县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进行报批,在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对此,记者也联系了管理部门——县综合执法局。据介绍,该项促销活动主办方事先的确进行了报批,但报批事项写明非盈利活动,为公益活动,从而得到批准。但活动当天,主办方却没有按照审批的事项开展活动。县综合执法局方面也表示,在当天上午接到市民的反映后,立即对该活动进行了制止。

  虽然说广场内不允许进行销售活动,除去此次广场大型促销活动外,城区一些广场内平时还经常能见到小摊小贩售卖儿童玩具,钓鱼的、画画的、卖玩具的摊贩甚至呈现“圈地”的态势。对于此类情形管理,记者也咨询了县综合执法局。

  据介绍,广场内外售卖儿童玩具等相关商品的摊贩,近年来也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之一。因为顾及少年儿童的安全与感受,长期以来,执法人员都采取劝导的方式,然而却收效甚微。尤其是一些摆摊,摊主2分钟之内基本可以摆好一个摊,收一个摊则至少半个小时以上,更给管理造成了难度。

  近期,为加强广场环境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跃龙中队结合现在运行的县智慧城管中心实时监控,及时对潘天寿广场玩具摊贩进行及时劝导管理。并在潘天寿公园尝试建立了“城管摊贩心连心”微信群,事先前往公园采集售卖者的微信,通过微信群发布整治消息,要求各违章者自行收摊,否则将按规定处理。在近期的管理中,对超时的一家摊主进行物品暂扣。接下来,县综合执法局还将继续扩大微信群的规模,坚持文明劝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联合最近开展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力争为“三美”宁海创建工作编织一张更加严密的执法管理网。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