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新规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7月04日 07:44:2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周开拓)日前,记者从县国税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票面信息必须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据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量大大增加,但是对于发票的开具,操作方式并未统一,部分销售方仅填写购买方的企业名称,还有不少销售方开票内容过于笼统、含糊其辞,甚至与实际销售不一致。此次新政规范了普票的开票要求,企业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随意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进一步严格了增值税发票的监管。
同时,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近期,企业要全方位适应普通发票开具的新规,销售方有义务提醒购买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并尽早按照新要求报销发票。同时,7月1日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代开普通发票,须按要求提供受票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涉税信息。
-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