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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也可能办坏事

热心帮忙受伤谁来赔?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8月08日 08:58:57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关耳)邻里乡亲之间好意帮忙,却不慎在帮忙的过程中受伤,花去治疗费3万余元。一方说,既然是帮忙做好事,受益者理应赔偿损失,另一方则认为,自己没有要求对方帮忙,其不小心摔伤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那么究竟这是谁的责任呢?

  50余岁的李某是宁海西店人。今年3月,王某在村老年协会搭戏台唱戏庆生,庆生仪式结束后,李某与其他村民一起自发帮忙去拆戏台,不料因为棚架毛竹受力过大,迅速抽出,巨大的冲击力导致李某向后跌落摔伤,前后花费治疗费3万余元。

  出院后,李某认为自己是出于好意来帮助老年协会拆除戏台,老年协会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

  而老年协会则认为,李某是自发的、出于自愿的去帮忙,因为操作不当不小心摔伤,产生的费用也不应该由老年协会来承担。

  双方协商不下,便闹到了“老娘舅”那里。“老娘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关于责任认定方面,法官也适时给出了法律建议,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确定老年协会无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由老年协会给予李某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官说法:在本案中,李某是出于自愿帮助老年协会拆除戏台,并非受老年协会的邀请,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属于“帮工”,且李某的受伤是因为自身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慎,与老年协会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老年协会不负侵权责任。

  但相关法律规定,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考虑到李某经济困难,且老年协会也在拆除戏台的过程中有一定受益,根据公平原则,由老年协会给予李某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官提醒: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值得提倡。但是有时好心也可能办坏事,我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应量力而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