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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助力寒门学子成才圆梦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8月14日 08:51:17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章莉通讯员王頔)近日,县总工会在全县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此项活动于8月份集中进行并贯穿全年。这个业已开展了24年的大型帮扶工作惠及我县众多困难职工子女,圆了他们的求学梦、就业梦。

  据了解,活动帮扶对象为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以助学和就业两项帮扶形式开展。助学帮扶有“文意助学”、“大学生助学”、“中学生助学”等三种方式。其中,“文意助学”受助对象为通过2017年普通高考考上第二批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全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且自愿申请该项帮扶的对象,每位学生可在每学年申领5000元的受助金,四年共可领取20000元,如学制超过四年或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申请延长资助时间,对于学业优秀的受助学子还有可能获得每学年800—1500元不等的“文意奖学金”;其他助学方式的对象是于2017年8月1日前在县总工会日常建档,且原则上就读于宁海范围内的高中(包括民工子弟学校)或考入(仅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大专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且按照不同受助对象,“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每人3000元,“中学生助学”分中职、普高,补助标准分别为800元和1200元。

  同时,县总工会还将开展“阳光就业”就业帮扶工作,对全县已在县工会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经由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县总工会将对他们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或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的就业帮扶。生活补贴发放至其就业时止,最长不超过半年。且对有意愿参加社会实践的困难职工子女(包括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统一安排就近在宁波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同时在实践期间,市总、县总将给予参加实践的学生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和意外保险。

  目前“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工作正处于申请阶段,县总工会将对受助对象核实确定后于8月底前集中发放助学金。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