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微信朋友圈买个手机号 竟被骗上万元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8月22日 09:18:16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周宣安)随着微信活跃用户的增加,现在很多人见面都习惯留个微信号,在微信上加个好友。一部手机,一个圈子,就可以实现商品的买卖,“微商”在大家的朋友圈里发展得如火如荼。很多骗子也看准微商这一方便、快捷的特性,动起了歪脑筋。

  周先生是个生意人,平时就喜欢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加为好友,7月份的一天,他在微信上搜到了一个卖手机号的美女,发现她的朋友圈里卖的都是全国各地的手机号,且号码都不错。周先生扫了几眼,发现有几个喜欢的号码,立刻发信息询问价格:“这四个8的号码多少钱?”没过几秒钟,对方立刻回复:“这号是宁波地区最好的号了,尾号四个8,你又是做生意的,最合适不过了,我们现在做促销,你如果真的想要,2.5万立刻顺丰包邮送过来。”经过“美女”的洗脑式推销后,周先生有点心动,但2万多元价格又有点高,在双方的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周先生以196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个靓号。结果周先生刚一微信转账过去,想询问快递几天能到的时候,没想到对方已经将其拉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微信是一个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应用程序,从推广和应用上来看,它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说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就是说微信或者微信的提供商本身并不是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所以它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微商门槛低,商家不用店铺,不用工商注册,甚至产品也没有经过正规流程检验,更不需要纳税,监管起来很困难。

  警方提醒:微信朋友圈购物要谨慎,除了关系比较亲密的朋友,轻易不要在朋友圈购买贵重物品,也不要贪图一些小便宜,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受骗苗头,尽量保留一些证据,比如说交易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发现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后,应及时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