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在全市首推住所申报承诺制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8月24日 08: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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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彭沐阳通讯员周瑾、李鲁文)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9月18日起,我县将在全大市首推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入驻县内的除负面清单外的市场主体,只需凭一张《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即可代替原先繁杂的住所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办理。
“以前,群众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要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产权证,还要去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批,比较繁琐。”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葛晓辉说,实行住所承诺制改革后,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取得方式等信息,主动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即可免予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据统计,宁海目前约有5.5万户市场主体有需要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为确保风险可控,事项可撤,县市场监管局还建立了一系列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或者根据投诉举报查实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依法进行查处并撤销登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县企业信息信用平台,对企业申报登记的住所进行“双公示”,供社会公众、相关政府部门查询,强化对住所的社会监督。
此外,我县还制定了《不得用于住所或经营场所的负面清单》,明确将违法建筑房屋、被鉴定危房、纳入政府征收拆迁范围的房屋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的其他建筑列入区域禁止性负面清单;制定《不实行住所信息申报制的负面清单》,将拟申请从事网吧、棋牌室、歌舞娱乐、电镀、漂染、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宠物店、动物防疫、活禽经营、垃圾处理、废品回收、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行业的,不实施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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