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保障民警执法权益 维护民警执法尊严

公安部门依法严惩辱警伤警人员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9月06日 07:53:38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周国亮)近日,记者从县公安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县共发生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案件12起,被侵害公安民警达11名,造成7名公安民警和4名辅警人员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16名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处罚,其中刑事处罚2人,行政处罚14人,有力保障了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维护了民警执法尊严。

  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民警介绍,少数不法人员倚仗人多势众,采用围堵、谩骂、纠缠、阻挡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今年6月18日深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桥头胡中队民警在梅林街道甬临线62km+200m处设卡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浙B0NP**的尼桑牌小型普通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故要求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坐在该车副驾驶座的违法嫌疑人刘某下车,上前用身体阻挡在民警与驾驶员之间,不听民警警告,并不断推搡、拉扯民警,企图帮助驾驶员逃避酒精检测,严重阻碍了民警正常执法工作。6月19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的事件日益频繁,民警被谩骂、围攻、诬告陷害甚至暴力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民警在执法中屡被侵害,不仅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削弱了执法权威,同时也侵害了执法民警自身的人身权、财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民警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县公安局表示,今后再遇到以下行为,执法民警可依法武力制服:以侮辱、谩骂、纠缠、阻挡、驾车冲卡等方式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或为了逃避检查、处罚,驾驶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拖、撞公安民警甚至殴打民警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执法民警会依据不同程度采取强制性手段。制止按照口头制止、徒手制止、警械制服、武器制服,一般情况下是按行为恶性程度由低到高逐级上升为武器制服为止。对于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遇到公安民警现场执法或盘问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如果对公安民警执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权益。可以通过申诉、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或者向纪检督察等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

  .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