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10月1日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不再发放补助资金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10月01日 08:04:41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王珍珍)昨日,记者从县卫计部门获悉,10月1日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将不再享有额外的补助资金。

  据了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已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衔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不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截止2017年9月30日,即补助对象在2017年9月30日24时前分娩的继续给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月1日0时起分娩的不再给予住院分娩补助。9月30日前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尚未进行分娩补助的对象,尽快到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妇保科办理分娩补助,补办时间截止10月31日,逾期不来办理补助手续的产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补助。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