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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报告

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06日 14:35:22

  2016年我办紧密结合人防工作实际,以做好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重点,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的要求,我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观念,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全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措施,及时掌握全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明确由秘书(法规)处负责法规政策的起草、制定和解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和考核等具体工作。

  在年初,将完善政策、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评价、突出维护管理责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人防政策法规“五进”宣传教育工作等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年度法治工作列入各处室及各县(市、区)人防办考核目标内容,并在年底逐条对照,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区县(市)的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立法,着力完善制度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和《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颁布后,我办及时联系市法制办,重新启动去年暂停的《宁波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立法程序。根据《省条例》和《省办法》,对草案进行较大幅度修改,并重新上报。随后,市法制办再次采用书面和座谈会形式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和北仑区、江北区相关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图审图机构等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形成草案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讨论。

  同时,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甬人防办通〔2016〕20号),建立工程、指通两个专业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在我市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的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并及时反馈、公示抽查信息。《细则》还将信用评价、执法过程全记录等各项制度融入其中。

  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结合自身业务需要重新聘请了法律顾问,扩大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范围,深化其参与决策的程度;在重大工程项目617工程前期工作中明确各项招标文件、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着力用制度保障、规范自身的决策行为。还及时调整了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合法性审查、登记等工作进行细化。

  三、加强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浙江省实施<人防法>办法》有关条款修订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的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下发后,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人防政策法规执行部署会,调整人防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查,对规范人防行政审批程序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人防行政执法检查暨防护设备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随机抽取全市30余个人防工程项目,以工程建设过程各个环节为链条,对各区县(市)的行政执法情况、落实人防相关政策情况、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进行了检查或检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下步工作打算,有力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各环节人防审批行为,促进了人防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及监理等的质量行为,充分发挥了市一级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四、加强服务,推进政务平台建设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根据人防政策法规的调整,及时对政务服务网中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及时更新了政务服务网本部门事项。根据市编办、电子政务办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了行政处罚事项的录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及测试等各项工作。10月份,还根据省编办、省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参加了权力清单的条线交叉比对工作,对人防的省市县三级目录调整提出了细致、可行的修改意见。2017年,在《宁波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办将进一步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着力抓好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日常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化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细化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继续添砖加瓦。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