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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的意见

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2日 16:25:37

  人防宣传教育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防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做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对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促进人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人防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创造人防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五进”的指导思想。人防宣传教育“五进”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人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题,着眼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人防建设的积极性和提高人防的综合能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拓展渠道,扩大阵地,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努力增强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大力提升鼓动力、创造力、感染力,为人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发挥强大的促进作用。

  二、深化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切实培养学生应急自救能力。各市要按照“十一五”规划人防教育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市级初级中学人防教育及县(市)人防教育普及工作,着重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应努力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由教育局、国教办和人防办组成的人防(国防)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具体落实教育计划和措施。

  (二)建立学校、教研组、教师“三级”管理的人防教育组织网络,将人防教育纳入学校的总体工作思路、德育目标管理体制和年度教学计划。

  (三)建立健全人防教育师资培训制度、人防教育检查评比制度、人防教育统计汇报制度、定期开展教学活动制度、人防教育器材保障制度,确保人防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2007年起各县(市)城关镇初级中学要全面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学校教育面达100%。人防重点镇的初级中学要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三、深化人防宣传教育进党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各地人防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党校国防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国发〔199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党校人防宣传教育。应努力达到以下标准:

  (一)人防宣传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培训教学计划。

  (二)人防教育课覆盖到市、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市管干部班等。

  (三)每期安排人防知识教育课时不少于2小时。

  四、深化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提高居民的防空防灾能力。各级人防办要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深化社区人防宣传教育,把人防教育与和谐社区建设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各种教育培训。应努力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社区人防工作机构,确定社区人防专(兼)职人员。

  (二)组建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

  (三)制定社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人防宣传教育阵地,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宣传资料进社区阅览室、进社区网站、进社区每家每户。

  (四)制定社区居民疏散计划,进行疏散教育,明确社区居民疏散点,组织疏散演练。

  (五)社区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有明显标志牌,平时管理责任到位。

  (六)对社区轮流进行人防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五、深化人防宣传教育进企业,强化其依法履行人防义务和责任。各级人防办要进一步深化企业人防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努力达到以下标准:

  (一)人防宣传教育进重点经济目标防护单位,结合重点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制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二)人防宣传教育进各市人防行政审批窗口,通过人防政策咨询进行宣传。

  (三)人防宣传教育进房地产公司,宣传人防的法律法规、政策。

  六、深化人防宣传教育进网络,提高全民的防空防灾素质。各市人防办要加强网站建设,完善网上宣传教育平台,应努力达到以下标准:

  (一)及时发布各类非涉密信息。

  (二)完善电子政务,增强便民性、亲民性、互动性。

  (三)提高信息质量。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各级人防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负有重大责任。要从推进人防建设又好又快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阵地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摆到位置、纳入日程,为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人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级人防部门要健全宣传教育队伍,安排责任心强、品德优良、作风过硬、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专职从事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在数量上能满足开展宣传教育的需求,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强人防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建立与外部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合作机制。各级人防部门要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研究建立联合机构、联席会议等。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人防宣传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联系沟通,通过联合举办专题节目、专栏、专刊、专版等方式,对人防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和集中报道,形成规模,造成声势,不断扩大人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统筹安排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各级人防部门必须把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明确投入比例,加大倾斜力度,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要科学安排宣传教育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别是要搞好宣传教育的专用设备器材建设,适时更新补充。